中国的戏曲是在民间说唱和舞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汉代以来,民间广泛流行着一种将说唱与舞蹈动作结合在一起的文艺形式,称为“百戏”,到唐代始发展为融歌唱、舞蹈、道白和表情动作为一体的参军戏。人们将戏曲艺人称为“梨园弟子”,此称呼源于唐玄宗时期,至今戏曲演员仍将唐明皇奉为“祖师爷”。
北宋年间,在民间的“勾栏”(大致相当于后代的戏园子)中,出现了由多名演员共同表演、歌舞并重、故事情节相当复杂的长篇杂剧。到了元代,杂剧曲调更加丰富,舞蹈更加优美,情节更加曲折。一般每剧分四到五折,各折间加“楔子”进行连接,从而构成了完整的艺术整体。
明嘉靖年间,昆山乐工魏良辅与剧作家梁辰鱼合作,创造了昆曲这一剧种,后传至北方,逐渐取代杂剧成为南北各地最受欢迎的戏曲剧种。清初的戏曲以杂剧、昆曲为主,直接继承了元明时期的表演形式和唱法。后由于其内容和表演方式越来越脱离一般民众的欣赏口味,曲高和寡,渐趋衰落。与此同时,一批更加贴近人民生活、雅俗共赏的地方戏曲代之兴起,受到各阶层群众的普遍欢迎。集中国戏曲艺术之大成,被誉为东方戏曲艺术的杰出代表和中国“国粹”的京剧,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吸取了昆曲及多种地方戏的长处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中国戏曲表演艺术具有综合性、程式化和虚拟化三大特点,自成表演艺术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