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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  
四川旅游条例酝酿修订
【亚太旅游网】 时间:2011-08-30 来源:四川在线-家庭与生活报 【收藏本页

  ●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可能解禁

  实行5年之久的 《四川省旅游条例》正酝酿修订,新的 《四川省旅游条例》有望于明年出台。8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旅游局举行 《四川省旅游条例 (修订草案)》 (简称 《草案》)立法听证会,23名来自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普通民众和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省级部门的代表参会,就景区门票优惠、解禁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省外导游在四川执业是否需要再考试等议题展开讨论。

  省旅游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2006年出台的 《四川省旅游条例》,新版 《四川省旅游条例》打算加大对违法旅游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强化旅游行业管理,促进旅游诚信系统建设。

  议题

  旅游景区现行门票优惠制度是否合理?

  讨论焦点

  门票优惠由谁说了算

  【背景】

  门票太贵,是旅游业界对一些景区的抱怨。四川旅

  游资源是世界级的,门

  票价格也不低。旅行社

  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至8月,全国旅游价

  格较往年同期平均下降

  了10%-20%,其中大部

  分属门票降价;我省旅

  游价格降幅低于10%,

  没有门票降价的景区。

  《草案》第五十条

  拟规定:旅游景区应当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特定对象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休闲场所应当逐步免费开放。旅游景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对特定群体优惠开放。

  省旅游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景区门票优惠制度都是景区自行规定, 《草案》拟进行规范。“如果此规定通过,优惠可能不再由景区说了算,同时相关门票优惠规定的细则也将出台。”

  【现场】

  听证会上,代表们填写了 《旅游立法听证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针对“门票优惠不再由景区说了算,在法定节假日中对特殊人群优惠”这一新规讨论最为激烈,最终21人投赞成票,2人弃权。听证会代表认为,景区门票优惠可利用“价格洼地”吸引更多游客入川,还可以避免 “门票经济”现象发生。但就优惠细节,却众说纷纭,各执己见。

  来自重庆的大二学生陈沁南建议,对景区强制实施“一票制”,避免出现景区内收费高于门票的情况。同样支持 “一票制”的还有成都市民严德新, “这样可以杜绝景点内重复收费。”

  成都华兴街餐饮公司的廖冰虹则将关注重点落在了具体对象上。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应该免票,没有必要把年龄限制在70岁以上。”现在一些景区规定,儿童按身高免票,他建议, “由于儿童发育水平不一,按年龄计算更加合理。”

  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代表认为, “《草案》应明确规定全省景区门票优惠幅度。”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宝平建议, “像 "5·12"这样的纪念日也可以实行景区门票优惠,以表达四川的感恩之心。”陈沁南则补充建议,除老人、小孩、学生、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外, “教师也应纳入优惠人群范畴。”

  议题

  公务活动是否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

  讨论焦点

  如何避免公务活动变成公费旅游

  【背景】

  过去该问题在四川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条例中都没有涉及到。

  找旅行社代办住宿、交通等,省事又省钱,很多单位都曾如此操作。而政府部门不允许使用旅行社发票报销差旅费,省内旅行社只有打 “擦边球”,找会务公司代办发票,这导致许多实际的购买服务进入灰色地带。

  《草案》第十七条拟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如该规定获通过,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将在四川解禁。

  【现场】

  如何防止 “由旅行社代办的公务活动变成公费旅游”是听证会现场的热点议题。大多数代表们认为,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是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成熟的表现,但必须要有一套透明的、公开的、符合法律程序的代办体系,这套体系也应该作为附件写入 《草案》。

  四川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孟友赞成解禁。他认为,由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为国际惯例,我国很多城市也在实施。早在2004年,上海就把 “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写入当地旅游法规,允许上海19家旅行社为外省市党政、商务考察团来沪,当地企事业单位的国内考察、商务活动,出国商务考察活动提供住宿、餐饮 、会 议接 待等 服务。四川 解禁,既可以节约 成本,又可以将活动置于阳光下,有利于防止腐败。

  不过,一部分代表也持保留意见。 “公务活动和公费旅游如何界定,不要一不小心,开会就变成旅游了。”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冯庆川认为, 《草案》在解禁同时,应该规定财政、审计、税务、旅游等部门联动,限制公务活动的范围,避免公费旅游钻空子。

  成都市旅游局产业处副处长周海波表示,应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旅行社,既避免公费旅游也避免旅行社不当得利。

  李宝平说, “在监督政府部门的同时,对接待公费旅游的旅行社,应考虑进行重罚。”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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