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眼下正是暑期的出游高峰,针对多起旅游消费者因途中行李丢失引起的投诉,省消委会昨日发出今年第22号消费提醒,指出消费者在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时,若有行李丢失,应主动索赔。
据了解,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者旅游时,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赔偿范围包括旅游者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如果游客如出现行李丢失或被盗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及告知旅游经营者,以便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游客在旅途中尽量轻装上阵,在旅程开始前最好事先罗列物品清单,旅行开始后随时核对,在进入酒店后将行李集中放在显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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