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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新闻  
西安市物价局通知要求:酒店客房销售要明码标价
【亚太旅游网】 时间:2011-05-22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西安市物价局昨天就宾馆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宾馆酒店客房市场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在淡旺季时合理浮动,同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经营须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宾馆酒店经营企业要确定合理的客房价格水平,进入销售淡旺季后,应当保持客房价格的合理浮动,确保客房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宾馆酒店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客房结算起止时间及各类客房价格,以降价、打折、特价等价格手段促销的,应当标明促销价格,提高客房价格的透明度。

    须设专人或机构处理价格纠纷

    实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管理制度。市物价局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客房市场价格、区县物价局对辖区内三星级以下酒店和连锁快捷酒店客房市场价格进行备案,并办理《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

    加强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自律和价格管理,自觉做到有专职(兼职)价格管理人员,有价格备案,有价格公示,有投诉举报电话标识,有机构(人员)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

    客房销售市价不得高于备案价

    全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检查、巡查,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

    严厉查处宾馆酒店客房市场价格销售高于备案价、价格不公示等行为;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跟风提价、价格歧视、价格欺诈、随意收取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要重点打击,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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